依据学校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(湖师院发〔2019〕36号)》《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和上级相关工作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报、班级评议小组评审、资格审查、学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评审、党政联席会议审定,学院2020-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新增名额3个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
序号 | 班级 | 姓名 |
1 | 20180511班 | 杨万薏 |
2 | 20200522班 | 刘改林 |
3 | 20200523班 | 崔菲菲 |
1.公示时间:2021年10月27日—11月2日。
2.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,逾期不予受理。
3.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需提供本人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,否则视为无效。
4.联系部门:学工办306室,联系人:祝老师,联系电话:0572-232152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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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0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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